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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朋友酒后駕駛遭遇交警盤查,坐在后排的一名退居二線的副局長卻拿出個證件阻撓交警正常執法,并說交警“沒權力查”。
據洛陽市交管支隊高新交巡大隊民警介紹,6月29日21時30分左右,該大隊民警正在周山路與麗新路交叉口對涉嫌酒駕的車輛進行盤查時,一輛轎車上正副駕駛位置上的兩個人開始互換座位。
就在民警將其中一名女子帶下車準備進一步詢問時,該車后排就座的3名男子下車,阻止民警執法。其中一個個子較高的男子還拿出一個證件,在執勤民警面前晃并說:“你沒權力查!”民警要求其把證件收起來,該男子不愿意,還反問道:“我憑啥收?”
就在這時,另外兩名男子在旁邊向執勤民警介紹稱,“該男子是檔案局局長”。
執勤民警告訴記者,經查,駕車女子姓魏,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該女子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我們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一千元,駕駛證扣十二分、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執勤民警說。
針對此事,洛陽市檔案局也回復稱,經過調查確定,當晚車上人為檔案局一退二線副局長與同事一行5人私人聚會。其間,一名女職工喝酒后駕駛私家車,并與交警發生爭執,造成極壞影響。目前,洛陽市檔案局已經對當事領導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對駕車當事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全局通報批評。
此外,洛陽市檔案局負責人向記者證實:“退居二線的副局長今年58歲,已經一年多沒有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