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2月17日訊 12月9日下午,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公務員局局長陳玉崎做客“民生在線”圍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與網友進行了在線的交流。網談參與人數2325人,網民在線有效發帖120個,領導現場回答網民提問73個,網談氣氛熱烈。網談結束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盡快組織各部門對于網談現場沒有回答完的問題進行二次答復。匯總如下: 【貼號:3】 留言板 關于失業金的領取 您好!關于青島五市戶籍在青島工作領取失業金,必須要到戶籍所在地領取,我覺得非常的不方便。首先:要辦理檔案等的轉移,往返于青島市與戶籍地辦理,二,關于失業金的領取,每月都要前往戶籍地,每個月也就幾百塊錢的失業金,來來回回,浪費很多的路費和時間,精力,這樣失業金根本就不起什么幫助作用。并且后來找的工作也可能還是在青島就業,這樣又要把勞動保險檔案再調到青島市,這樣非常的不方便。能不能根據我們自己的選擇在青島市辦理失業或者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這樣就能方便一些。 網友你好,對于你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我市失業人員根據戶籍地實行屬地化管理,失業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證》(五市三區為《求職證》);個人持失業登記證,享受當地政府鼓勵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各項促進就業政策,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失業人員的個人檔案,由戶籍地就業服務機構實行統一免費管理;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由本人每月向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五市三區戶籍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從當地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受這些客觀條件限制,目前尚無法實行跨戶籍地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 【貼號:7】 呼喚真理 軍轉干部工資套改問題 確定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工資待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廣大計劃分配軍轉干部的切身利益,關系社會和軍隊的穩定。然而,國務院、中央軍委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下發的《關于2006年度及以后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工資待遇確定辦法的通知》(國發〔2008〕8號)在我市卻出現了執行不一的情況,特別是工資補貼部分,競將有的補貼項目不視為是工資,從而不予核準發放。《公務員法》第十二章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就“補貼”而言,應當包括所有補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建議貴局認真對待此事,深刻領會國發〔2008〕8號文件精神,特別是對吃不準的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不宜僅靠理解來執行政策,確保黨和國家對廣大計劃分配軍轉干部的關懷落到實處。謝謝! 您好!我市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是2007年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在實際執行中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標準執行并通過財政工資統發渠道統一發放,對轉業分配到機關工作的軍隊轉業干部也是如此。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 【貼號:9】 bjz123 關于1996年聘用之干部退休問題 社保局領導您好! 我們是膠南市1996年,按照中共膠南市委組織部、膠南市人事局關于印發《膠南市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聘用制干部管理試行辦法》南人字[1996]25號精神,經過本人報名、民主推薦、資格審查、群眾評議、考試考核、職代會通過、人事局批準被聘的聘用制干部。然而,在2010年11月22 日下午3點,單位(膠南市人民醫院)人事科召開了50歲以上原聘用制女干部會議,口頭傳達了市人事局文件:(依據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事局《青人發[2008]163號文件中:“從即日起各單位不得再理聘用制干部的審批和續聘手續”)》,.....對50歲以上的聘用制干部說是屬于未經批準超齡未退休人員,一律于2010年9月底前補辦退休手續。我們實在搞不等一個從中央到地方政策性極強的文件就一個口頭傳達就結束了,且我們這部分人都是單位的技術骨干。我們實在不明白,就帶著這些問題到膠南市人事局,劉局長答復:“你們這些人理解問題有誤,是對文件的斷章取義”,還說否則兌部分已退休的不是聘用制干部又是中級技術專業職稱的專業人員不公平,要我們犧牲一點個人利益,換來那部分人的心里平衡。再者,這樣的答復對我們這些在聘14年的聘用制干部是公正、公平還是給了個心理平衡?再說我們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難道紅頭文件會是兒戲嗎?請領導給我們一個公正的答復。謝謝!! 膠南市原聘用制女干部 您好,現行的聘用制女干部退休政策是這樣規定的,聘用制女干部50周歲時,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繼續聘任并且本人符合在干部崗位聘任滿10年條件的,可以在55周歲時辦理退休手續。對于沒有繼續聘任且不符合在干部崗位聘任滿10年的,應該在50周歲時辦理退休手續。感謝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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