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城管執法局做客民生在線 (攝影記者 周琦) 恭喜8財 鄧局長 您好,就物業管理與城管執法在銜接上有點問題,想請您解答一下。 1、物業在小區管理中,是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要由執法局來執行?比如,小區走廊亂堆亂放,造成儲藏室門被堵,讓物業來清理一下,物業說沒有執法權,要執法局來解決。 2、小區物業負責基礎管理工作,能否采取審批許可形式,由小區物業進行處理?比如,小區走廊亂堆亂放,造成儲藏室門被堵,小區物業將情況報執法局審批后,然后對雜物進行清理,并處理。 3、小區物業管理,因沒有執法權,在管理上存在著很大的缺失,業主認為物業部作為,但是小區物業認為自己無執法權,將問題報至執法局,但是遲遲得不到解決。因此造成了很多業主與物業間的矛盾。其實我認為,業主、物業、執法局,目標都是一致的,就是為廣大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能否就建立一個溝通平臺,將問題公示出來,業主、小區物業、執法局,三方就問題如何解決以及進展程度做出說明,以化解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鄧云鋒 這位網友您好。您提的第一個問題,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也無相應的強制措施,只能通過說服教育等手段解決。第二個問題,城管執法部門沒有行政審批權,此類問題應由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第三個問題,小區物業公司只是沒有行政處罰權,但其受業主委員會委托可履行相關管理職責。關于業主、物業、執法三者之間建立一個溝通平臺,區執法部門將與相關各方探討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留言板 現在的城管只有領導檢查工作時才出現在路上,平時根本就見不到其身影,只拿錢不干活。幾年前還能見到,現在這些年都在坐辦公室了?,F在路的人行道上到處停占步行路,路上溜狗的成為一大害,應該城管來管,為何不作為? 鄧云鋒 這位網民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關注!對您提出的問題回復如下: (1)城管執法的工作性質。城管執法人員主要承擔對市容環境衛生、人行道停車、違法建筑、戶外廣告設施、占路經營等違法行為的執法管理工作,涉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執法人員每天巡查城市的各個路段,而不能像交警一樣站在重點區域、繁華路段指揮交通。 (2)人員少原因。目前我市城管執法人員共有1751人,近幾年因城市人口的迅猛增加,特別是流動人口的增加,給城市管理帶來巨大壓力,由于人力的不足,執法工作遭到了種種尷尬。以市北區為例,該區共有城管190人,設22個中隊、4個科室,除去區局機關30人外,平均每個中隊只有7人,再除去內勤、調休人員,每天每個中隊只有4、5人工作。由于區域廣、人員少,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除五四廣場、棧橋等前海景區堅持步行巡查外,日常工作中我們多采取以車代步、乘車巡查的方式開展執法管理工作。 (3)其他原因。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城管下街道以后,城管執法機關在履行法定“9+1”職能的情況下,各級黨委、政府又把很多職能外的工作交給城管來做,如強制拆遷、制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等等,致使城管機關管理職能增多細化、執法職權擴大,承擔任務日益繁重,執法人員超負荷工作,這也是幾乎見不到隊員的一個原因。 (4)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為了進一步提高廣大城管執法人員文明執法素質,切實提升城管執法隊伍形象,今年市城管執法局開展了“城管執法形象提升年”活動,其中的一項內容就是在全市核心區域、重要路段設置執法文明形象崗,并于4月1日起正式啟動了文明執法形象崗工作。目前十二個區(市)局在本轄區核心區域、重要(繁華)路段共設置了24處文明執法形象崗,每處文明執法形象崗均設兩名執法人員執勤,且在該崗的顯要位置必須??恳惠v噴有城管執法統一外觀標識的執法車輛,凸顯城管執法形象,并把發現、制止、協助查處各種違法行為與展示城管執法形象、為群眾提供熱情服務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規范設置的同時,我們主動加大了隊伍糾察力度,認真抓好對文明執法形象崗的執勤區域、人員、時間、工作職責、著裝、車輛停放及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以城管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和為民執法的精神風貌,來進一步提高城管執法的社會美譽度,為創建和諧城管、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5)對于養犬管理,目前由公安與城管執法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行使管理職能,對涉及在公園、廣場等禁止攜帶犬只的區域,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糾正違法行為;對人行道停車問題,將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在開辟新的停車空間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糾正人行道停車違法行為,創造有序的城市環境。謝謝您的參與! 市民小小 云霄路周邊,奧運期間違章房已全部拆除,去年又重新蓋起。我們已向市南城管反映多次,市南城管互相扯皮,違章房主竟然公開吹噓,已擺平城管,請問局長先生,他們是辦好手續?還是公職人員徇私? 鄧云鋒 網友你好,你反映的云霄路違章房的問題我將責成市南執法局到現場進行調查落實,如確屬違章建筑將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處理,堅決予以拆除。 問天閣主人 溪谷美寓北區跟東億熱電中間的地方建了兩個平房,不知道是不是違法建筑,看起來挺別扭的,另外在新開通的同安路東側,東億熱電二期南側,溪谷美寓南區東側一片建筑,還有干混凝土的,不知道是不是沒有審批,把好好的金嶺山給挖的不像樣子了。 請局長大人給給看看。 鄧云鋒 這位網民您好,您反映的溪谷美寓周邊建筑是否違法的問題,經嶗山執法局調查:溪谷美寓北區與東億熱電三間的兩排平房原系溪谷美寓小區施工臨時用房,該小區竣工后,上述平房一直處于施工臨時用房,該小區竣工以后,上述平房一直處于閑置狀態。因平房所處位置屬中韓街道李家下莊集體土地,該社區已被列入“嶗山區2010年拆遷計劃”,該社區于2010年6月份將兩排閑置平房進行了修繕,待社區整村回遷后,社區將自行將上述兩處平房予以拆除。另當事人反映的同安路東側建筑問題,嶗山執法局執法人員前期進行過調查了解,其所反映的混凝土攪拌站和海英諾公司均屬正規企業,其所在位置均屬中韓街道李家下莊社區集體土地,都與該社區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屬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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