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女子與鄧小平蠟像合影。 網友熱議:不敬,還是無心之舉? 在國內各大網站論壇、博客、微博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留意到,關于此事討論沒停歇的跡象,反對這種行為的網友認為,這是缺乏教養的表現,沒有對偉人應有的敬仰,因為他們曾為了今天的幸福做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理應保持對其應有的尊重,哪怕只是一尊蠟像,何況立蠟像的目的也應是為表達一種紀念和緬懷,還有人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并無不妥,稱偉人也是人,沒有必要處處頂禮膜拜,將其看成一個慈祥豁達的老人未嘗不可,這充其量說明只是一個愛玩小女孩做出的有趣動作,也可謂是無心之舉,從其表情上也不能看出是在侮辱偉人,再說了,現在也不是文革時期,沒有必要動輒上綱上線。 網友質疑:“直播帖”疑有網絡推手 另外,還有網友稱有炒作嫌疑,舉例說多張清晰大圖曾于3月19日始在天涯社區出現過,作者“素瓶嫣兒”以第一人稱,《[美眉秀]氣質嫣兒(不斷更新)》為標題,連續發照片進行網上直播,還不時吊胃口問網友這是其什么時候的照片,是不是應該走性感路線,猜其職業等,并流露出其人在深圳的暗示。 該網友還說,《天涯真我》上的直播帖獲得許多網友的熱捧,兩天多時間有30多萬網友關注,2500多網友跟帖回復,還有人問其要聯系方式,其都一一作答,回復帖達到了528篇,很可能是網絡推手的行為,目前該帖已被封殺,傳聞是當事人給網站打來電話說發帖人不是她,有人盜取了她博客上的照片。 法律專家:傳播此照片侵害該女子肖像權 針對此事,3月30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采訪了湘潭大學法學院歐愛民教授,他說公民的肖像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是該姑娘自己將照片掛到網上,但如果其對肖像權做了權利保留聲明,在未征得她的同意下,有網友擅自在網絡散播照片,就屬于侵權行為,她當然有權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并進一步要求精神賠償。 歐教授還說,即便網友是針對該姑娘的行為所做的評論,但如使用“腦殘女”、“腦袋被驢踢了”等詞語,也是有損人格的侮辱性話語,顯然超出了合理評論的范疇,屬于濫用言論自由的違法行為,對此,其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而人肉搜索當然也涉及違法”,歐教授還表示,“因為知情人在未征得公民的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將熟悉者的信息發送到網絡中,這無疑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當然,如果是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就另當別論,因為他們要接受更多的輿論監督,隱私權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克減。” 最后,歐教授還呼吁道,“對于人肉搜索,公民當然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由于我國相關法規不完善,對此類違法行為,只要他沒有觸及刑法,執法部門就難以對之加以法律制裁,因此,為了更好維護公民的隱私權,懲處人肉搜索等違法行為,我國必須及時制定相關法律,讓人肉搜索者無處可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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