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12-22 13:43:37 山東電視臺
記者今天從山東青島市建管局獲悉,為維護建筑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施工。 青島市建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撥付工程款。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施工企 業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施工,防止拖欠工資事態擴大,由此帶來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施工單位因工程款不到位,而未停止施工或資金籌措不及時導致拖欠工人工資情況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全市通報、信用扣分,直至給予停接工程任務的處理。
青島市建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撥付工程款。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施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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